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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日掛號進入台南市政府建管科,沒想到短短幾天案子就看好了。效率真是好,這點台南縣政府應該好好學學。希望合併以後可以改善!


所以上周五我委託了一位朋友去幫我問問看審查的進度,順便去台南市政府將我的案件領回,我看了一下內容,還好,沒有開很多的問題。


 


問題比較大的應該是後側的陽台和雨遮,台南市政府單行法規,雨遮只能坐在陽台正上方,而且只能作門窗寬度雙邊各加50公分。最新規定還有雨遮要作版降(也就是梁底側),為的就是和室內或陽台樓版有落差,減少違章的機會!(2010/11/02我剛剛收到公文,內政部營建署已經作成決議,全國比照辦理)


 


另外就是有一些標示的內容和說明要拿掉,例如;我寫的**臥室、孝親房、櫥櫃、、、、不寫。


還有就是水塔要求我要申請雜項執照,因為用鐵架固著於建築物,..........................。這些我都拿掉或修掉。


還有一個問題大一點的,就是後邊陽台外還突出一塊雨遮共計2米,,要求我要全部(指雨遮部分)算入陽台面積,這樣一來陽台面積就會超過計面積的1/8,所以這部分要修改一些地方。


 


我設計的天井和挑空這一些我原先以為會被挑毛病的,竟然都沒被挑毛病,所以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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