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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勘驗完成許久,但是由於雨汙分流的竣工審查,還有就是使照的補件(照片出現了木板,木撐.....),然後又是過年。所以一直到建築物開挖屆滿二年的當天,終於取得使用執照!


在這當中還收到台南市稅務局的契稅申報通知書,因為我在申報竣工前,辦理變更起造人。


隨後就是一連串的塗銷,建物保存登記(從送件到領件大約3週),房屋稅籍申報等等問題!我住的地方剛好這些公務機關附近都有,所以就自己辦...............省了代書費!


等到房屋貸款的抵押權設定,我應該也會跟銀行(農會)提出自己辦理的要求..............


 


 


 


現在唯一還有問題的就是尚未申報的房屋因為變更起造人衍生的契稅問題,


這說來話長,反正就是我的錢轉給太太,太太再將錢轉給營造廠,...............


這部分如果沒搞好,要付6%的現值契稅(稅籍申報完,現值評定也下來了),大約是3萬多元...............


現在比較較有爭議的是,發票開給我,


第一期款項是從我太太戶頭轉出去,不過錢是我轉給他的,這樣可以證明資金來源免除契稅嗎......


第二期款項我還沒付(這可以說是我和營造廠約定貸款後付給),這沒問題.........


這條是多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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